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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浔区政协出台《关于加强委员队伍建设的意见》
日期:2008-10-03 浏览次数: 字号:[ ]
       为深入贯彻中共十七大和《中共中央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精神,进一步加强委员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委员主体作用,推进政协履行职能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建设,在日前召开的南浔区政协一届七次常委会上,审议通过了《关于加强委员队伍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加强委员队伍建设工作作出了明确规范。
      《意见》要求,必须着眼于“责任驱动、制度促动、活动推动、服务调动、宣传带动”的原则,正确把握加强委员队伍建设的基本要求,努力提高委员自身素质,认真组织和推动委员参加协商讨论、参与调研视察、实施民主监督,围绕发展积极建言献策,充分发挥委员主体作用要完善委员产生和辞职机制,进一步建立健全委员活动、会议请假、考核奖惩及联系委员等各项制度,不断推进加强委员队伍管理工作的制度化建设。要认真组织和推动委员的学习,切实保障和维护委员的各项民主权利,努力形成活跃有序的委员参政议政局面,积极营造支持委员履行职责的良好环境。
      《意见》强调,政协委员队伍建设工作在区政协常委会和主席会议领导下进行,要努力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促进委员队伍建设工作的深入开展,切实发挥委员的主体作用,推动区政协工作创新发展,更好地为创业富民、创新强区,又好又快建设新南浔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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