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9年10月9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在中南海勤政殿召开。
马叙伦因病在家休息,把亲笔写好的关于新中国国庆日的建议案委托许广平委员向会议提出。
在这次会议上,许广平委员发言:“民进首席代表马叙伦委员请假不能来,他托我来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应有国庆日,希望本会决定把10月1日定为国庆日。”

▲人民政协历史上的第一件建议案:请政府明定10月1日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庆日,以代替10月10日的旧国庆日。

▲马叙伦
当天,会议一致通过了《请政府明定十月一日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庆日,以代替十月十日的旧国庆日》的建议案,并决定送请中央人民政府采择施行。

▲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采纳政协建议,宣告自1950年起,以每年10月1日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庆日。
1949年12月2日,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庆日的决议》,宣告:自1950年起,以每年的10月1日,即中华人民共和国宣告成立的日子,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庆日。
该建议案是人民政协历史上第一件建议案。此后,每年的10月1日成为了中国人民隆重欢庆的重大节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