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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对世卫组织疫情认定升级建议我国优化“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的国际通用简缩命名
日期:2020-02-04 浏览次数: 字号:[ ]

   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政协委员、省网联会理事施尧兵反映,1月31日,世界卫生组织(WHO)宣布,“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构成国际关注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伴随着世卫组织宣布紧急状态声明,国际社会对疫情的担忧继续上升。与此对应,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的国际通用简缩命名问题更需引起重视:

   第一,滥称为“武汉肺炎”,不利于我国形象。境外媒体已较多采用“武汉肺炎”命名此次疫情,对武汉城市形象乃至我国形象不利。如《朝鲜无限期暂禁外国游客入境,韩媒称因武汉肺炎》《“武汉肺炎”境外病例增加,多方加速研发疫苗》等,甚至以“中国肺炎”进行表述。此类命名显然有侮辱性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目前还没有国际通用缩简命名,如果不提前进行命名干预,自上而下、从内到外全面流行,被国际社会约定俗成命名为“武汉肺炎”的话,从长久来看这将给武汉城市形象带来不良影响,形成长期固化的“后遗症”。

   第二,暂名为“2019-nCoV”,不利于媒体传播。根据世界卫生组织官方社交媒体账号消息,世卫组织将新型冠状病毒暂时命名为“2019-nCoV”,最终名称将由国际病毒分类委员会决定。世界卫生组织还建议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命名为“2019-nCoV急性呼吸疾病”(“2019-nCoV acute respiratory disease”)。从传播学的角度来说, “2019-nCOV”包含数字、划线、大小写英文字母,不易读不易写,非常不利于传播,也对后续消除“武汉肺炎”“中国肺炎”等简称负面影响十分不利。

   为此,吁请国家卫健委对此进行专题研究,具体建议如下:

   一、科学合理命名

借鉴“非典肺炎”(SARS)、“中东呼吸综合征”(MERS)的命名思路,在“2019-nCOV”基础上,给当前的疫情一个科学、简单、统一的国际通用简缩命名,比如可以命名为“新冠肺炎”,从源头上杜绝“武汉肺炎”“中国肺炎”等简称在国际上的流行。

   二、国内先行通用

国际通用简缩命名经国家卫健委研究明确后,国内各大主流媒体应率先规范使用,使之成为今后我国从上至下宣传“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正式专用名词。

   三、正式报备固化

同步将国际通用简缩命名报世界卫生组织(WHO)备案,力争其为唯一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国际通用简缩命名,抵消“武汉肺炎”错误命名带来的负面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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