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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和完善城市地下综合管网系统建设的几点建议
日期:2008-10-03 浏览次数: 字号:[ ]
案  号:102号
提案者:民革湖州市委会
     这几年,我市城市建设发展迅速,城市基础设施日趋完善,城市面貌日新月异,但城市建设中“重地上、轻地下”的问题还比较突出,致使地下管网设施跟不上城市发展的需要,造成道路时常开挖,既影响了城市居民的日常生活,更制约了社会经济的发展。
     目前,我国大多数城市(包括我市)尚未规划、建设城市地下综合管网系统。城建、电力、电信等单位仍各自为政,许多重要管线随地而设、挖沟就埋。不仅建设标准低,而且缺乏对地下管网设施统一规划、综合布局、科学管理。因此,经常造成“开膛剖肚”,修修补补。同时,还由于地下管线的产权分属不同的单位,因而查阅检索难度大、效率低,致使挖断供水、供电、燃气、热电、通讯等管线的事件时有发生。
     地下综合管网系统是目前世界发达城市普遍采用的集约度高、科学性强的城市市政基础工程,更为城市长远发展奠定了基础。解决城市建设过程中管网敷设造成道路反复挖掘问题,清除城市上空的各类线缆,既是“四城联创”的需要,也是“建设大城市、实现新跨越”的必然要求。为此建议:
     一、建议把城市地下综合管网系统建设列为专项规划加以编制。结合我市城市建设和发展,要尽快规划和建设我市城市地下综合管网系统,并列为专项规划加以编制,真正做到科学布局、合理设计。
     二、成立专门领导机构和运营公司。建设城市地下综合管网系统是事关我市长远发展和百年大计。它涉及市政、自来水、燃气、热电、通讯、电力、房地产开发商等单位和部门,需要有一个强有力的领导机构进行组织协调。同时,城市地下综合管网系统的维护、使用、对外服务,应由政府授权的一个专门公司进行市场化运作,向使用单位有偿租用,以保证管网系统设施能够高效、优质地对外提供服务,保证设施处于良好状态,保证设施能够不落后城市建设的发展。
     三、加强有关的标准和制度建设。建设城市地下综合管网系统要标准、规范先行,而且一定要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如对缆沟的位置、走向、深度、宽度、材质、防渗性、防火、防水以及使用、维护办法等应制度具体的标准。对城市地下综合管网系统的规划、建设、扩容、维护、使用、对外服务等也要制定相关的制度和办法,避免随开随挖。
     四、结合我市城市建设现状,统一规划城市地下综合管网系统,分步分区实施。城市管网建设,要纳入城市的综合规划之中,统一规划,分步实施,新区可结合城市建设一步到位,老区可结合旧城改造逐步实施。
     五、建立和完善城市地下综合管网信息管理系统。城市地下综合管网系统的维护、使用,需要有城市地下综合管网信息管理系统(GIS)。这是建设“数字城市”的重要一环,它可以最大限度地发挥信息资源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能够及时发现问题、准确定位、有效地为城市建设、减灾、防灾等系统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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