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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城市品牌”保护面临的危机和对策建议
日期:2008-09-27 浏览次数: 字号:[ ]
案 号:100
案 由:湖州“城市品牌”保护面临的危机和对策建议

提案人:  许淦林
     湖州是一座具有2300多年历史的江南古城,素有“丝绸之府、鱼米之乡、文化之邦”之称,历史文化遗产、老字号、老标志(老景点、老街、老建筑、老地名等)资源十分丰富,“湖笔”、“太湖”、“诸老大”、“丁莲芳”等等多少年来就是湖州的“城市品牌”,在本地人心里它们是湖州之“瑰宝”,在外地人眼里它们就是湖州的名片。从某种意义上来讲,它们既是湖州地方特色的象征,也是湖州对外开放的“城市名片”,是宣传湖州、提升湖州知名度的重要裁体。然而由于这些年来缺乏系统性的保护,不少湖州“城市品牌”面临被外地企业纷纷抢注、自然萎缩等的重重危机,必须引起我们各级政府和企业的高度重视,并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加强保护,重振湖州“城市品牌”的辉煌。
    一、湖州“城市品牌”保护面临的危机
    随着各地对历史文化遗产、风景各胜、老字号等“城市品牌”的重视和宣传,其品牌价值迅速提升,“城市品牌”商标抢注的高潮也悄然到来,城市品牌价值大量流失,已成为我市文化、旅游资源保护的最大隐忧。其突出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是“城市品牌”频频遭商标抢注。据初步调查,我市的历史文化遗产、风景名胜、老字号已被省内外企业、个人注册或申请注册商标的有近60件,其中一部分是属于恶意抢注,一部分是具有同样的资源却被抢先注册。比如:“南浔旅游”、“南太湖”、“竹博园”、“小莲庄”、“陆羽”、“太湖明珠”、“辑里”、“湖笔”、“善琏湖笔”等等。
    二是“城市品牌”运用商标注册保护不到位。政府有关部门十分重视历史文化、名胜旅游景点的开发和宣传,但却忽略了运用商标注册和保护。目前我市约有三分之一的风景名胜、约三分之二的湖州知名人物、约三分之二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约三分之一的老字号(老标志)未注册商标。如“太湖之州”、“道场山”、“嘉兴藏书楼”、“湖笔文化节”、“蚕花节”、“铁佛寺”、“潘公桥”等等。
    三是“城市品牌”在悄悄地流失。中国品牌研究院最新出炉的《首届中华老字号品牌价值百强榜》,“丁莲芳”以3900万元的身价列92位,是我市唯一跻身百强的老字号,而建国初期,湖城老字号大约有40多家。1990年,湖州中华老字号有6家(原商业部评定),而今如“永昌”、“达昌”、“湖丰”等已退出历史舞台,“天昌”多年亏损,“震远同”、“诸老大”、“老恒和”、“周生记”等等的品牌名声也不同程度的萎缩。同时,还有些“城市品牌”因商标注册人撤并、转制等原因,注册商标无人问津,“万寿寺”、“飞英塔”、“菰城”等10多件商标未续展而失效。
     二、“城市品牌”遭商标抢注的危害及原因
     历史文化遗产、风景名胜等属于公共资源,它是历史的产物,其命名者或不可考,或已作古,它是“集体智慧”的结晶,是国有财力的投资,它向社会公众传达的是其本身可承载的自然、历史、人文等各方面的信息,特别是代表一个地区形象的“城市品牌”,具有很高的文化和经济价值,其名称一旦被注册为商标,它的法律性质就发生了变化,成了商标注册人的专用权(即私权),对一个地区、一个城市来讲,其危害是多方面的,影响是巨大的。
     一是经济上的损失不可估量。一方面,业已的投入将付诸东流。如长兴县政府花巨资在中央电视台致力打造的“太湖明珠——长兴”,由于目前已被无锡文化局抢注,从某种意义上说,长兴是在为无锡作宣传。再如“南浔旅游”、“陆羽”、“湖笔”等我们多年来着力打造的湖州品牌,也由于遭人抢注,业已的巨大投入都为他人作嫁衣。再如“永昌”、“达昌”、“湖丰”、“震远同”等湖州老字号一旦失去,其每件商标仅无形资产的损失就可能是几十万、几百万、甚至上千万元。另一方面,挽回的成本将是巨大的。不可否认,抢注“城市品牌”的这些企业和自然人其很重要的一个出发点是作为一条生财之道,待价而沽,伺机向工商局(法院)投诉(起诉)使用这些商标的单位,要求停止使用其注册的名称商标,以迫使这些单位高价购买其商标。如四川著名景区“九寨沟”被抢注册者标价120万元公开转让,以“香格里拉”为名的商标转让开价200万元等等。湖州“城市品牌”一旦失去,挽回的成本将是巨大的。
     二是城市形象将受到严重损害。对“城市品牌”而言是文化含量很高的品牌,对信誉和形象有极高的要求,它代表的是城市的形象,而抢注册者主要考虑的是自身的商标利益而非品牌形象,这就会使被抢注册的品牌蒙受巨大的形象风险。如“陆羽”目前已被10家企业在20多个类别注册商标,有“茶”、“啤酒”、还有“兽药”、“卫生垫”等等这些商标在使用过程中或多或少会对“陆羽”形象造成损害。再如“湖笔”被抢注它损伤的不只是一个品牌的形象,有时甚至是一个地区、一个城市的形象。
     三是已有的品牌将面临被诉侵权和封杀的危险。“城市品牌”需要宣传,近年来,各地都投巨资打造“城市品牌”,如“湖笔文化节”已成功举办三届,今年又要举办第四届“湖笔文化节”,它的影响力和品牌价值凸现,但“湖笔”商标即被个人申请注册商标,而“湖笔文化”至今也没采取法律保护手段。长兴打出的“太湖明珠”牌已涉嫌侵权,面临被起诉和封杀的危险。
     造成具有鲜明地方城市色彩的“城市品牌”屡遭商标抢注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有体制方面的问题,也有管理机制上的问题,而相关部门和单位缺乏对“城市品牌”的商标法律保护意识,是其中最根本的原因。
     三、湖州“城市品牌”保护工作建议
     商标注册是“城市品牌”法律保护的根本途径。从法律上说,“城市品牌”同其他普通商标一样,只要不违反国家有关禁止性规定,按照申请在先的原则,谁先提出申请,商标就归谁所有。注册商标具有专有性和排他性,不允许他人在其注册保护的类别上使用相同、相似或近似的商标。没有注册商标就没有法律的保护,谁有了注册商标谁就拥有了法律的保护。
     (一)要充分认识湖州“城市品牌”保护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
     湖州“城市品牌”是几千年湖州历史的积淀,是湖州人不可多得的物质和精神财富,对于树立湖州形象、提高文化品味、建设特色城市、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都具有重要意义。湖州“城市品牌”现在面临的形势相当严峻,用“四面楚歌”来形容并不为过,如果有朝一日“太湖”、“湖笔”、“震远同”、“丁莲芳”不再属于湖州的时候,我们将有愧于祖先,有愧于子孙。湖州人都应该有危机感和责任感。我们要以对湖州的历史负责、对湖州的未来负责的态度,从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文化大市的高度,加强湖州“城市品牌”的保护工作。
     (二)成立湖州“城市品牌”管理与保护领导小组
     与普通商品或服务品牌相比,“城市品牌”的特殊归属关系,使其品牌的保护远远超越了个别企业的关注程度和保护能力。“城市品牌”有时并不直接归属哪个企业、哪个部门或某个社会组织,直接受益者也往往表现得不清晰。然而,它却是重要的市场资源和品牌资源,是历史文化的重要载体,是地方财政的重要来源,甚至是某些地方的支柱产业。因此,政府和有关部门应责无旁贷地承担起“城市品牌”的保护责任。以杭州为例,杭州市委、政府为打造和保护“城市品牌”,成立专门工作班子,出台专题工作意见,制定专项保护规则,拔出专款注册商标。这些做法值得借鉴。建议市委、市政府成立湖州“城市品牌”管理与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统筹策划,把握方向,协调各方。目前应着手开展以下工作,一是明确各有关部门管理职责;二是摸清湖州“城市品牌”底数,排出清单;三是制定湖州“城市品牌”管理与保护工作意见;四是对濒危湖州“城市品牌”迅速采取科学、有效的抢救性保护措施;五是开展湖州“城市品牌”的研究和推广工作。
     (三)建立部门管理与保护责任制
     要建立市委、市政府领导、有关部门分工负责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尽快解决湖州“城市品牌”职责不明、工作不清的问题。建议由市委、市政府或湖州“城市品牌”管理与保护领导小组下文,明确各部门职责,湖州“城市品牌”的研究策划由市委政研室负责,宣传推广工作由市委宣传部负责,历史文化遗产的商标注册与管理由市文广新局负责,风景名胜商标注册由市旅游局负责,老字号管理与保护由市贸粮局负责,商标保护工作由市工商局负责,并实行分工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
     (四)对濒危湖州“城市品牌”实行抢救性保护
     建议政府牵头,组织有关部门、专家学者共同研究,围绕历史文化遗产、老字号的含义标准进行深入探讨,严格定义,形成标准,明确需要保护的湖州“城市品牌”范围,列出保护名单,建立湖州“城市品牌”数据库,实行分类保护,当前急需对那些濒危湖州“城市品牌”迅速采取科学、有效的抢救性保护措施。一是由政府或责任部门出面对尚未注册的“城市品牌”抢先进行商标注册保护。二是依法撤销或夺回被抢注册的商标,迅速弥补保护漏洞。三是确定一批有较高知名度和影响力的湖州“城市品牌”通过申报驰名商标,实现跨类别保护。驰名商标保护的是整个品牌,从实体空间到虚拟空间,不只是类别的保护,还包括企业字号乃至域名,是最全面最有效的保护手段。
     (五)注重开发利用,着力提升湖州“城市品牌”的社会和经济效效应
     每一个“城市品牌”都蕴含着传统的文化气息,具有精神和经济方面的双重价值。有效地保护文化遗产,并加以合理的开发,有利于促进当地经济的发展,提高当地的人民生活水平,而且能够成为当地经济的持续增长点。因此,文化遗产的管理应该走可持续发展战略之路,需要政府牵头,社会联动,科学规划,整体经营。一是要充分运用湖州“城市品牌”开发合理有效的物质裁体,确定重点,建设经典旅游品牌,以文化魅力促进旅游推介打响商标品牌,形成文化品牌与商标品牌相辅相成,互相促进的双赢局面,挖掘湖州“城市品牌”的价值。二是要对湖州“城市品牌”进行资源重组,合理配置,特别是对注销企业的“老字号”注册商标或闲置商标,可以通过引入民营资本或者由行业协会介入,进行盘活再利用。三是要积极扶持老字号企业通过开设连锁店、特许加盟等形式,创新经营模式,不断挖掘在市场经济中新的价值,不断增强老字号的活力。
     城市品牌具有独特性、延展性、实用性的特点, 具有较高的历史文化和商业文化价值,是一个城市的金字招牌,它对提高城市知名度、美誉感有着独特的作用。打造城市品牌是城市可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也是我们尊重历史传承历史弘扬历史的责任所在。必须引起各级政府、企业和全社会的高度重视,作为一项重点工程来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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