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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市关于加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第15号)
日期:2020-02-27 浏览次数: 字号:[ ]

关于加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的通告


(第15号)




   为进一步做好精准防控、精密智控工作,共同守好关键“小门”,确保筑牢疫情防控最后一道防线。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全市域实行“健康码”机制。凡来湖或在湖人员都应自觉申领“健康码”(老人、小孩可由亲属代办申领),进入公共场所应主动出示“健康码”。特殊情况无法申领“健康码”的人员,应凭身份证、出入证等有效证件进入公共场所。

   村、小区、宾馆、酒店、民宿、商场超市、农贸市场、景区景点、医院、车站、码头、企业、物流园区、机关事业单位等所有公共场所,必须在入口处设立健康检测点,加强工作力量配备(包括志愿者),进入人员凭“绿码+测温正常+戴口罩”通行。老人、小孩等无法出示“健康码”的人员,可以凭“有效证件+测温正常+戴口罩”通行。

   “红码”“黄码”人员一律不得入住宾馆、酒店、民宿,一律不得乘坐公交车、出租车等公共交通工具,一律不得进入商场超市、农贸市场、景区景点等人员密集场所,违反规定者,依法追究责任。

   村、小区(物业)不得限制“绿码”人员进出时间和次数,不得以出租人或小区居民不同意为由拒绝持有“绿码”的外来人员、解除集中隔离(解除居家医学观察)人员,以及快递外卖等提供居民生活服务人员进入。

   二、严格“红码”“黄码”人员管理。落实首发责任制,发现“红码”“黄码”人员,各公共场所健康检测点要做好信息登记(姓名、身份证、手机号)和临时隔离,第一时间报告所在村(社区)或乡镇(街道);所在村(社区)或乡镇(街道)要第一时间派专人前往核实情况,按规定采取集中隔离或居家医学观察措施。凡发现“红码”“黄码”人员有发热、咳嗽等症状时,各公共场所健康检测点要立即拨打“120”,就近转运至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

   三、强化网格化管理。各地各单位要落实网格化管控责任,对湖北等重点地区人员,要劝导其推迟来湖返湖;对来湖人员,要落实好集中隔离或居家医学观察措施。各地要开展外来人员滚动排查和大数据落地排查,全面掌握辖区“红码”“黄码”人员底数,确保追踪管控到位。来湖返湖人员在到湖后2小时内向所在村(社区)或工作单位报告。

   四、落实企业闭环管理。企业(小微产业园)要落实主体责任,对返岗返工人员在出发地上车前做好申领“健康码”和测量体温等工作;配备工作人员开展健康检查,员工凭“绿码+测温正常+戴口罩”上岗;实时掌握员工“健康码”状态,对发现的“红码”“黄码”人员要严格落实管控措施,并及时报告所在村(社区)或乡镇(街道)。

   五、规范出租房管理。出租人要核实承租人“健康码”、户籍等信息,发现“红码”“黄码”人员或来自湖北等重点地区人员,第一时间报告所在村(社区)或乡镇(街道),并与村(社区)共同做好管控工作。

   六、加强公共场所管理。商场、市场、企业等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要制定应急预案,落实临时隔离点等应急区域,做好消毒、清洁等工作。严格控制商业综合体进入人数;继续关闭文体、娱乐、培训等相对密闭的公共场所;继续暂停举办聚集性群众文化活动、宗教活动和聚会宴会活动;继续倡导居民少出门、出门戴口罩。




湖州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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