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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协第10次双月协商座谈会协商纪要
日期:2020-01-07 浏览次数: 字号:[ ]

   9月26日,市政协召开第10次双月协商座谈会,围绕“消除集体经济欠发达村”主题建言资政。市政协主席杨建新,市政府副市长夏坚定,市政协副主席李建平、叶理中等出席会议。来自中共、民革、民建、农工党、科技、农业、新闻出版等11个界别的14位市政协委员和1位吴兴区政协委员,分别就消除集体经济欠发达村的相关问题发言,提出了意见建议。市委组织部、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的领导参加会议并作了回应发言。市民政局、市金融办等单位领导和有关人员参加了协商座谈会。现将会议纪要如下:


   一、进一步发挥政策扶持作用

   1.完善扶持政策体系。加快制定出台市本级集体经济欠发达村扶持发展基金政策文件,切实发挥财政政策作用。着力完善强村项目用地政策,加大土地资源向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倾斜力度,保障村级集体经济发展项目需求。鼓励村集体经济组织参与农业“标准地”项目建设。不断优化土地整理复垦政策,将土地整治和开发的收益按比例补助到村集体。完善财政税费支持政策和强村项目政策保障机制。创新实施政府购买服务政策,持续向欠发达村“输血”,增强其“造血”功能。

   2.全面落实留用地政策。加快未落实的村级建设留用地数量核查清查,建立台账,制定颁发村级建设留用地指标核定书,对村级建设留用地指标的核定、使用、调剂、注销等进行动态跟踪管理。每年全市统筹安排一定数量建设用地指标,专门用于落实村级建设留用地政策。鼓励村级建设留用地折算货币购置物业或集中建设物业。

   

   二、进一步强化强村项目建设

   3.注重提升项目质量。强化项目评审论证,建立由发改、经信、自然资源和规划、生态环境、农业农村、财政等部门以及相关领域专家组成的项目评审论证小组,对发展村集体经济项目可行性、持续性、投入产出比、预期效益等进行评审论证,提升项目质量和产业价值。

   4.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突出农业产业项目经营机制创新,采用引进社会资本、招商租赁、股份合作等方式,探索农业产业项目建设由村级集体来高起点规划设计、高标准组织实施的途径。加强农业产业项目投资方式和经营机制顶层设计,对需要传承保护的产业、一次性设施设备投入较大产业、战略性产业进行科学定位。注重资源整合,设立农业产业项目机制创新专项资金库,整合现有的各类项目资金来源渠道,加大对欠发达村产业发展项目财政补助力度。落实农业产业融合项目建设“标准地”指标,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集体土地使用权入股、联营等方式参与农业项目运营,实现集体经济持续增收。因地制宜,对村集体产业化经营项目分类实施和试点,确保精准有效。

   5.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从实际出发,推行“村级组织+合作社”模式,鼓励村党支部(村委会)和党员(村委会成员)领办合作社,促进村集体经济发展。发挥农民合作社专业优势,大力对外招商引资。积极争取农民专业合作社有关项目扶持资金,促进产业发展。推动农民专业合作社逐步完善服务功能,向生产经营的全过程发展。强化优势互补,发挥村集体和农民携手合作“1+1>2”聚合效应。


   三、进一步加大金融支持

   6.发挥金融助推作用。加强与金融机构在政策上的沟通协调,进一步明确涉农项目信贷资金准入条件和贷款用途管理要求。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对村集体资产等赋能确权。探索村级集体资产抵押方式,努力拓宽村级集体经济融资渠道。深化“三位一体”产业链金融服务体系建设。强化村集体产业规划引导,加强项目可行性分析和项目收益与风险论证,确保村级资产有效保值、增值。实施数字化普惠金融工程,深化浙江信用工程建设,提升欠发达村信贷信用。

 

   四、进一步加强基层组织建设

   7.着力加强村班子建设。建立科学选任村干部机制,拓宽用人渠道,着力把政治上过硬,懂经济、会管理、肯吃苦、愿奉献的优秀人才选拔到村干部队伍中来。探索推行“基本报酬+绩效考核+集体经济创收奖励”的结构性补贴制度,激发村干部发展集体经济的积极性。

   8.发挥驻村“第一书记”作用。建立驻村“第一书记”人才数据库,保证选人质量,夯实“第一书记”队伍建设基础。鼓励市、县退居二线机关事业单位领导返回农村,担任欠发达村“第一书记”。充分借助驻村“第一书记”的眼界思维开阔、专业知识强等特长,依托派出单位的资源支持、项目帮扶等优势,帮助欠发达村迈好“自我造血”的关键一步。建立派出单位与欠发达村联建制度,让派出单位切实当好“娘家”“后盾”。建议将优秀年轻干部安排到“消欠”第一线,让他们担任“第一书记”,表现突出、成绩公认的优先提拔使用。

   9.培育农村集体经济人才。着眼提升村班子发展村集体经济的内生动力,大力加强教育培训工程,着力培养一支“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会经营、善管理”的人才队伍。创新实施人才激励工程,运用经济奖励、荣誉鼓励、提拔重用等多种方式激励农村集体经济人才。建立创新城市人才入乡保障机制,有针对性地出台一些具体的财政、金融、社会保障等方面的多元优惠政策,引导城市各类人才向乡村流动。此外,出台完善乡村柔性引才方面的奖励措施。

   五、建立“消欠”长效机制

   10.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加强基层农经员队伍建设,稳定代理会计队伍,开展村集体民主理财小组人员财务知识培训,扩大在编人员比例。健全监督管理机制,确保村级集体资源资产处置过程透明化。加快健全和落实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用好农村集体“三资”网络监管平台,严格落实债务化解责任制,建立健全举债申报审批制度、债务动态监测和预警机制。

   11.盘活利用村级集体资产。深入开展清产核资工作,构建村级集体资产地理信息系统和数据库。深化拓展集体资产利用路径,组织引导各地通过统筹开发、改造升值、业态注入等方式,发展配套物业、现代农业、乡村旅游等项目,盘活各类闲置资产资源。完善产权交易制度,着力规范村集体资产产权交易,成立全市统一的农村集体资产产权交易中心。落实好清产核资制度、资产资源评估制度等管理制度,完善保值增值运营机制,健全农村集体资产资源高效利用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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