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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政协湖州市委员会关于强化 政协委员责任担当的意见》的通知
日期:2021-09-30 浏览次数: 字号:[ ]



关于印发《政协湖州市委员会关于强化

政协委员责任担当的意见》的通知

 

市政协各专门委员会、各界别活动室(组),各区县政协,各位委员:

《政协湖州市委员会关于强化政协委员责任担当的意见》已经政协第八届湖州市委员会第六十次主席会议通过,现予印发。

 

 

                          政协湖州市委员会

                           2021426

 

 

政协湖州市委员会

关于强化政协委员责任担当的意见

2021426日政协第八届湖州市委员会

第六十次主席会议通过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思想,更好地落实中央和省、市委政协工作会议精神,根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政协浙江省委员会关于强化政协委员责任担当的意见》和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就强化政协委员责任担当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强化政协委员责任担当,是新时代加强和改进政协工作的重要要求,是发挥专门协商机构在市域治理现代化中优势作用的关键所在。通过发扬民主和增进团结相互贯通、建言资政和凝聚共识双向发力,围绕发挥委员主体作用,引导委员勤学习、勇担当、善履职、展形象,提高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水平,更好地凝聚共识,为我市加快打造“重要窗口的示范样本奋勇争当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省排头兵、高水平建设现代化滨湖花园城市作出贡献。

二、主要内容

1.强化政治责任。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把增强个意识、坚定个自信、做到维护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中共中央保持高度一致。高举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旗帜,增进对中国共产党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认同、思想认同、理论认同、情感认同,夯实共同思想政治基础。在重大原则问题和涉及国家核心利益的问题上,立场坚定、旗帜鲜明、敢于发声。

2.强化当好人民政协制度参与者、实践者、推动者的责任。深刻把握人民政协作为具有中国特色制度安排的优势作用,增强人民政协是国家治理体系重要组成部分的意识,强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自信。注重总结工作实践和履职规律,积极参与政协工作制度建设。落实政协章程和各项工作制度要求,积极参与政协履职活动,认真履职尽责,提高履职水平。

3.强化落实政协、会协商、善议政,守纪律、讲规矩、重品行要求的责任。遵守宪法、法律法规、政协章程和政协作出的各项决议等,严格廉洁自律,自觉接受监督,锤炼道德品行,涵养家国情怀,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模范行动展现新时代政协委员的责任与担当。准确把握政协性质定位和履职特点规律,正确运用履职方式,掌握协商要义方法,秉持平等包容理念,发扬—批评—团结优良传统,共同营造既畅所欲言、各抒己见,又理性有度、合法依章的协商氛围,推动表达观点、倾听意见、互动交流有机统一。培育协商文化、提高协商质量、深化协商成果,彰显政协协商特色优势,当好发挥专门协商机构作用的推动者。

4.强化团结引导界别群众责任。通过界别和界别活动室渠道宣传党的大政方针和决策部署,加强与界别群众的联系,夯实共同思想政治基础。利用定期走访、结对联系、座谈交流、调查研究等形式,深入界别群众听取意见建议、了解社情民意、反映愿望诉求,解疑释惑、理顺情绪、化解矛盾,促进社会各界和不同利益群体和谐。做好本职工作,发挥在本界别、本领域、本单位示范带动作用,团结界别群众跟党走。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维护政协委员良好形象。

三、政协委员应自觉提高履职尽责本领

5.提高政治把握本领。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思想,学习中共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和统一战线历史、人民政协历史,学习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理论和人民政协理论,提升政治素养,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积极参加政协、专委会、界别活动和本单位组织的学习、教育等活动,发扬政协委员自我学习、自我教育优良传统。自觉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深刻理解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

6.提高协商议政本领。突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理论和人民政协理论培训,按照委员学习培训规划,落实培训制度,适时组织新任委员集中培训、每年组织一次全体委员培训和履职能力提升专题培训。坚持多读书、读好书、善读书,聚焦履职所需积极参加委员读书活动,提升履职能力熟悉政协各类会议等协商活动规则程序,积极参加市政协全体会议、专题议政性常委会会议、书记市长与政协委员面对面协商、双月协商、提案办理协商和委派民主监督小组等活动,充分用好界别活动室委员会客厅等平台,寓建言资政和凝聚共识于协商议政中,在深入互动中促进不同思想观点交流交融,求同存异、聚同化异,不断增进了解、加深理解,深化认识、达成共识。

7.提高调查研究本领。发挥政协位置超脱、联系广泛优势,积极参加市政协组织开展的调研活动。鼓励委员自主申报调研,支持委员参与前瞻性问题研究。运用座谈交流、蹲点调查、随机走访、政务数据、网络视频等多种方式,深入基层和实际多角度了解情况。加强对调查情况的综合、归纳、提炼、概括,通过典型案例剖麻雀,增强意见建议针对性、实效性。综合运用调研报告、提案、大会发言、社情民意信息等反映调研成果,主席会议听取重点调研课题汇报。

8.提高合作共事本领。强化团结合作理念,落实市政协领导联系民主党派和各专委会联系界别活动室制度。通过市政协组织开展的履职活动,发挥界别活动室主任(活动组组长)、课题调研组组长、委员会客厅牵头委员等作用,最大限度地团结共事、形成合力。发挥中共党员委员带头作用,增强亲和力和感召力,主动同党外委员和社会各界人士广交深交朋友,沟通情况、交流思想,宣传政策、增信释疑。

四、加强政协委员联系界别群众工作

9.创新联系群众途径。通过视察考察调研等履职活动,深入基层与群众面对面沟通,听取群众意见;充分利用“请你来协商”“界别活动室”“委员会客厅等平台载体,了解群众诉求,反映困难和问题,并将其转化为提案、大会发言或社情民意信息积极参加六送下乡为民服务等活动,做好雪中送炭、扶贫济困,理顺情绪、化解矛盾工作。用数字化改革成果丰富和拓展委员联系群众的渠道和途径

10.面向社会传播共识。充分利用政协各种履职平台载体,探索灵活务实的工作方式,通过“界别活动室”、“委员会客厅”等宣传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讲好中国共产党治国理政的故事、人民政协制度和新型政党制度的故事,宣传阐释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省市委重大决策部署,更好地凝聚全社会共识。

11.增强群众工作针对性。中共界别委员要发扬紧密联系群众的优良作风,带头体察民情民意,成为联系群众的模范。民主党派界别委员、无党派人士界别委员要加强对本党派成员和无党派人士的团结引导。少数民族界别和宗教界别委员要深入界别群众中,宣传贯彻党的民族宗教政策,促进民族团结、宗教和睦,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港澳委员要全面准确贯彻“一国两制”、落实爱国者治港,联系各界民众,支持特别行政区政府和行政长官依法施政,共同维护和促进香港、澳门长期繁荣稳定。有关界别委员要加强与党外知识分子、公有制经济人士、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等沟通联络,共同致力和推动湖州经济高质量发展。

五、做好政协委员履职服务管理工作

12.加强履职管理。严格落实《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湖州市委员会关于委员履行职责的若干规定》《湖州市政协委员履职考评制度》等有关要求,完善委员履职综合信息平台,健全规范委员履职情况登记、统计制度,全面、准确、客观反映委员履职情况委员书面提交年度履职报告,每年评选一次优秀委员,届中形成委员履职情况分析,届末形成委员履职情况量化考评结果,委员履职情况作为换届继续提名的重要参考加强委员履职宣传,发挥典型示范作用。

13.强化纪律约束。委员参加会议活动应遵守纪律。因故不能参加应出席的履职活动,应履行请假手续。对届内无故1次或因故请假2次全程不参加全体会议、年度履职考评不称职委员进行约谈。无正当理由一年内不参加政协任何会议和活动届内无故2次或因故请假3次全程不参加全体会议累计两年履职考评不合格的委员一年中无故2次不出席常委会议常委按一定的组织程序责令其辞去委员、常委职务,视情撤销其委员、常委职务委员参加履职活动要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省“36条办法”及我市有关规定,防止和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利用政协委员身份牟取个人、小团体和特定关系人的利益,不利用政协委员身份干预执法、干涉具体司法案件或插手招标投标,不在参加履职活动时变相从事商业活动。对严重违反政协章程、全体会议和常务委员会会议决议(决定)的委员,按程序依据情节给予相应处理。

14.做好服务保障。尊重和保障委员依照政协章程行使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对政协工作提出意见、批评和建议的权力。丰富委员履职渠道,定期举办通报会,促进委员知情明政、履行职责。完善服务委员制度,加强与委员及其所在单位的联系沟通,定期走访委员,关心了解委员的工作和生活。强化委员履职保障,做好委员参加政协各项活动的服务和经费保障工作,为委员履职担当提供有力支持。

15.市政协港澳台侨委员会可根据本意见,结合港澳委员实际制定专项指导性意见。

16.本意见经市政协主席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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