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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湖州市委员会关于委员履职考评的办法
日期:2019-02-18 浏览次数: 字号:[ ]

为充分发挥政协委员的主体作用, 切实增强委员履行职责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浙江省政协委员履职考评制度》和《政协湖州市委员会关于委员履行职责的若干规定》,结合我市政协工作实际, 制定本办法。

一、考评对象

市政协委员。

二、考评原则

履职考评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全面客观地反映委员履职情况。

三、考评内容

考评范围包括以下内容:出席市政协全体会议、常委会议等各类会议情况;参加市政协组织的专题政治协商、专项集体民主监督、重点课题调研、协商议政、集中视察、服务群众等活动情况;参加专门委员会、界别活动组(界别活动室)以及各区县政协委员联络组活动情况;提交提案、反映社情民意信息、撰写大会发言和调研报告等情况;撰写文史资料、政协微信公众号稿件、政协理论研究文章情况;参加政协组织的学习培训情况。委员在本职岗位上作出突出社会贡献的,酌情予以加分。

四、计分标准和计分办法

(一)委员履职实行量化考评办法,分值由基础履职分”“平时履职加分社会贡献加分三部分构成,考评合格分为60分。

(二)基础履职项目设总分60分,扣分量化,下不保底;履职加分项目社会贡献项目实行加分量化,上不封顶。

(三)履职项目中,对全体会议、常委会议和其他要求必须参加的活动,均以半天为单位量化计分;其他会议和活动均以次数为单位量化计分,提案以件数计分,撰写资料以篇数计分。

(四)基础履职分扣分原则

委员参加市政协全体会议,常委参加市政协常委会议,以及要求必须参加的其他重要活动,全程出席得全分,请假缺席分别扣去相应分,未请假或未经准假缺席加倍扣分。

(五)平时履职加分原则

在委员认真完成基础履职的基础上,积极参加履职活动,充分体现委员履行职责的热情和成效,应充分鼓励和引导,并视表现与成效予以加分,上不封顶。考评内容为:参加市政协(含办公室、专委会、界别活动组、界别活动室和区县政协委员联络组)和党政部门组织的其他有关会议及活动;提交提案、社情民意信息、大会发言材料、调研报告、理论研究文章、政协新闻宣传稿件、政协微信公众号稿件、文史资料等情况。

1.参加市政协或专委会组织的政治协商、民主监督、专题议政、视察调研、学习培训、委员走访、为民服务,以及界别活动组、界别活动室、区县政协委员联络组组织的会议活动或列席党政部门组织的各类会议和活动的,获相应加分。

2.提交提案,参加提案协商办理相关活动,被评为重点提案、优秀提案的相应加分(不累加,只记最高分)。其中集体提案(专委会提案、界别提案)加分给牵头委员或执笔委员,提案附议人不加分。

3.提交社情民意信息,被市政协采用、未被采用的相应加分;被市领导批示、省政协采用、省领导批示、全国政协采用、国家领导人批示的额外加分(不累加,只记最高分)。其中联名提交的社情民意信息加分给执笔委员,其他委员对半加分。

4.参加市委市政府重要会议和政协全体会议发言;参加与市委书记市长面对面等协商议政活动,撰写发言材料;参加重大课题或专题调研,起草调研报告,获相应加分。

5.撰写文史资料、政协微信公众号稿件、政协理论研究文章并在各级刊物(含《湖州政协》)、媒体发表的,获相应加分。

6.界别活动组组长、界别活动室主任组织完成当年界别活动室六个一任务的获相应加分,区县政协委员联络组组长积极组织开展活动,全年不少于2次的,获相应加分。

(六)社会贡献加分原则

履行岗位职责分采取加分或减分方式量化,上不封顶。考评内容为:委员以个人身份获当年度国家级或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发文表彰的、在本单位年度考核中被评为优秀的相应加分,被评为不称职的相应减分;参加各类公益活动并获得市级及以上表彰的相应加分。委员因不当言行在社会上造成一定不良影响的相应减分。

五、统计方法

1.分类统计。为使统计工作简洁方便,根据委员履行职责的主要形式划分为:参加会议与活动;撰写调研视察报告、会议发言材料、文史资料、政协理论研究文章等情况;撰写提案情况;撰写反映社情民意信息情况;履行本职和社会贡献情况。

2.建立委员履行职责情况月统计制度。各专委会负责对本专委会联系界别的委员参加会议和活动等情况每月进行登记统计,并录入市政协综合服务平台考评系统。市政协办公室(研究室)、提案委、文史委分别负责对委员反映社情民意信息、撰写提案、政协理论研究文章、政协微信公众号稿件和文史资料情况每月进行登记统计和录入考评系统;委员参加市政协组织的会议和活动,政协全会、常委会、区县联络组活动等由办公室(研究室)、委员工作委员会负责统计和录入考评系统。

六、考评结果的运用

委员履职考核工作,由市政协委员工作委员会牵头,市政协办公室(研究室)和其他各专门委员会参与,按季度统计,每半年度分析一次,充分重视履职量化考评结果的运用。

(一)确定考评等次。委员年度履职考评分为称职不称职两个等次。每年年底,委员工作委员会根据委员履职档案的数据,进行分类统计、汇总,形成年度委员履职情况量化考评结果,确定考评等次,报主席会议审定。

(二)通报考评结果。每年的履职考评结果,由委员工作委员会向委员本人、所在单位或推荐单位、所在专门委员会、界别活动组(界别活动室)和各区县政协委员联络组反馈,并向市委组织部、统战部通报。

(三)强化考评结果运用。对届内无故1次或因故请假2次全程不参加全体会议的委员、年度履职考评不称职的委员,由市政协分管领导进行约谈,并予以通报。

征得市委组织部、统战部同意,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委员,经市政协党组和主席会议审议,按一定的组织程序,责令其辞去委员、常委职务,也可撤销其委员、常委职务:

1.无正当理由一年内不参加政协任何会议和活动的;

2.届内无故2次或因故请假3次全程不参加全体会议的;常委一年中2次无故不出席常委会议的;

3.届内累计两年履职考评不称职的。

 建立届中政协委员履职考评评估报告制度。届末,委员工作委员会根据五年的年度考评情况,结合各专门委员会评价、各界别活动组(界别活动室)评价和各区县政协委员联络组评价,形成届内委员履职情况量化考评结果。以考评结果为依据,提出届内履职优秀委员名单和不宜留任委员建议名单,报主席会议审定,并按程序报送有关方面。

市政协委员根据《政协湖州市委员会关于委员履行职责的若干规定》要求,填报年度履职报告表。

本办法自市政协主席会议通过之日起实施,委员工作委员会负责具体执行。

 

附件:市政协委员履职量化考评计分标准一览表

 

 

 

 

 

 

 

 


附件

市政协委员履职量化考评计分标准一览表

类别

项  目

内  容

计分标准

登记单位

基  础

履职分

60分)

全体会议

缺席预备会议、开幕会、大会发言、大会选举、闭幕会

请假并经批准1

3

委员工委办公室

未请假或请假未经批准1

10

缺席小组讨论、联组讨论、协商会议

请假并经批准1

3

未请假或请假未经批准1

5

常委会议

缺席常委会议

请假并经批准1

3

办公室秘书处

未请假或请假未经批准1

10

平  时

履职分

出席会议

参加(列席)市政协或党政部门组织的各类会议1

2

主办委室、界别及联络组

参加活动

参加市政协组织的协商议政、调研视察、民主监督、界别活动组、区县联络组等活动1

2

参加培训

参加市政协组织的学习和培训活动1

5

提交提案

1件被立案提案

5

提案委

办公室

其他被立案提案1

2

未立案提案1

1

牵头或执笔集体提案且被立案(其他参与该集体提案的加5分)

10

被评为重点提案1

15

被评为优秀提案1

20

类别

项  目

内  容

计分标准

登记单位


平  时

履职分

提交社情

民意信息

市级采用

被市政协采用1

3

办公室信息宣传处


得到市领导批示1

10


省级采用

被省政协采用1

10


得到省领导批示1

20


国家级采用

被全国政协采用1

20


得到国家领导批示1

30


其他

转报市有关部门1

1


未被采用1

1


提交大会

发言材料、调研报告

大会发言(大会口头发言另加5分)

10

主办委室


调研报告(执笔人另加5分)


成为专题会议、常委会议、市委书记市长与委员面对面、双月协商等发言材料1篇(作口头发言的另加5分)

10


政协理论

研究文章、文史资料

市级采用

在市级刊物媒体发表1

10


在市级评比中获奖

10


省级采用

在省级刊物媒体发表1

20


在省级评比中获奖

20


国家级采用

在国家级刊物媒体发表1

30


在全国评比中获奖

30


新闻宣传、政协公众号稿件

市政协采用


2

办公室信息宣传处


省政协采用


5


 

 

 

类别

项  目

内  容

计分标准

登记单位



新闻宣传、政协公众号稿件

全国政协

采用


10

办公室信息宣传处


其他

加分

担任界别活动组、区县联络组负责人且每年组织界别活动组活动2次及以上,界别活动室负责人每年完成六个一任务

5

各专委会办公室、界别联络组

积极参加六送下乡为民服务活动,参加所在专委会、界别活动组、联络组活动,表现突出

2

履行岗位职责

本职岗

位表现

获市委、市政府和省级部门(单位)发文表彰

5

获中央和国家部委,省委、省政府、省政协发文表彰,各民主党派中央、全国工商联发文表彰

10

获中共中央、国务院发文表彰

20

在所在单位年度考核中被评为优秀

5

在所在单位年度考核中被评为不称职

5

社会奉献


参加捐资助学、扶贫解困、志愿者服务等各类公益活动并获得市级及以上表彰

5

在公开场合和网络上有与政协委员身份不相符的不当言行,违反家庭美德、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或拒不履行法律义务,在社会上造成一定不良影响

20

委员工委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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