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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湖州市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提高提案工作质量的意见
日期:2019-02-18 浏览次数: 字号:[ ]

20181221日政协第八届湖州市委员会

第二十次主席会议通过)

 

为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思想,切实履行政协工作提质增效和高质量发展的新要求,以提案不在多而在精”“不断提高提案质量和提案办理质量为导向,不断改进、创新工作机制和方式方法,全面提高提案工作质量,更好地发挥政协提案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现提出如下工作意见。

一、突出源头上用力,提高提案质量

1.进一步提升提案质量意识。引导委员正确理解提案数量和质量的关系,讲求质量而不追求数量。坚持提案切口适当、道理硬、靶向准,既考虑到人民群众的愿望和要求,又考虑到实施的条件和时机,具有针对性和可行性。提倡委员每年集中精力提交1—2件高质量提案。

2.加强提案调研工作。坚持不调查研究就不提提案,积极引导和组织政协委员和各民主党派、各专委会、各界别,采用定向调研、分期调研、联合调研、跟踪调研等方式开展调研,寻求解决难点问题、典型问题和瓶颈问题的创新举措和具体办法,做到参政参到点子上、议政议到关键处。探索各专门委员会从参与联系督办重点提案,拓展到提案选题、调研、办理、督查、落实等各个环节。

3.提高集体提案比重。切实发挥政协各参加单位的牵头协调作用,将集体提案工作纳入议事日程、工作安排和年度计划,做到年初有计划、工作有安排、人员有保障、年底有成效。各界别要充分调动成员积极性,把组织优势转化为工作优势,充分发挥牵头人和执笔人作用,形成一批集体提案,明显提高集体提案比例。

4.提案审查方式向质量审查转变。出台《市政协提案审查工作细则(试行)》,建立提案早提交、早审查工作机制,既注重形式审查,也注重质量审查。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严把立案审查关,坚持质量第一,力求有共识、立得住、能办理、做得到。加大转、并、撤力度,对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提案,及时做好解释说明工作,视情转为意见和建议供有关部门参阅,或退回提案者修改,推动形成数量渐趋合理、质量稳步提升的提案工作新格局。

二、强化全过程协商,提高提案办理质量

1.强化提案办理各方协商。强化主、会办单位协商,通过提案复审会、提案委员会终审会、提案交办会等,明确主、会办单位及各自职责,提高办理合力。强化承办单位与提案者之间的协商,经常征询和听取提案者的建议意见,探索同类提案并案、打包办理,提高协商成效。加强市政协提案委、市委、市政府督查室、提案承办单位和提案者沟通协商,共同解决好在办理过程中遇到的困难问题。

2.明确要求提案办理过程三协商。完善《提案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明确要求承办单位在办理过程中,至少与提案者进行三次协商。重点提案、集体提案以及提案者要求面商的提案,承办单位分管领导必须开展面商,并做到有记录、有内容、有成果。

3.创新提案办理协商形式。实现提案办理协商与市政协“1246+X”协商议政新格局深度融合,将提案办理工作与双月协商、界别活动室、委派民主监督小组等工作相结合,协商活动可从当年提交相关提案的委员中优先选人。创新提案办理形式,探索分类协商、网上办理、部门集中当面答复、电视直播办理等,更加有效提高办理质量和社会影响力。

三、注重协商成果落地,提高提案落实质量

1.建立提案办理清单式管理各承办单位在提交答复意见函的基础上,对委员提出的意见建议,提交三个落实清单和一个成效表格:采纳清单,主要是根据提案建议,采纳和落实的事项;共识清单,主要是未能立即采纳、但已列入计划的事项;责任清单,主要是各项工作的具体责任人和完成时限;成效表格,主要是已开展完成工作取得的成效。三清单一成效以表格或文字形式,作为答复意见函的附件提交。

2.构建提案办理结果评价体系。引入提案者对提案办理结果的评价,力求办理结果评定更加公正、客观。探索提案采纳后取得成效评价工作机制,由采纳部门对提案采纳后取得的成效进行评价,具体分为明显”“较明显”“一般无成效。逐步建立起提案者、承办单位和提案工作机构三方参与、科学合理的提案质量评价体系。

3.深化提案办理落实回头看承办单位依据采纳清单、共识清单和责任清单等三个清单,在次年重点对承诺采纳、计划采纳和需跨年度采纳的提案进行回头看,对照检查落实情况,通过电话、信函、拜访、座谈等方式,将回头看结果反馈给政协委员。市政协提案委会同市委、市政府督查室每年组织对往年市领导领办重点提案的办理情况进行回头看

4.完善提案办理落实考核内容和方式。修订《市级部门(单位)政协提案办理工作考核细则》,对提案承办单位进行分段式的量化得分。优化考核标准,将承办单位所承担的提案数量、办理质量、取得成效纳入考核指标。突出常委会民主评议提案办理工作,每年选择当年承办提案件数较多的3个单位作为参评单位,在市政协常委会议上开展民主评议提案办理工作

四、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提高提案服务质量

1.开展提案业务知识培训。组织界别和委员参加提案业务知识培训,不断提高委员撰写提案的能力。加强与市委、市政府督查室和提案承办单位的联系。举办提案办理培训会,重点围绕提案如何办理、如何落实等问题进行培训,提高党政部门办理提案的能力和水平。

2.开展选题协商,强化知情明政。开展提案知情明政选题协商活动,着力解决提办双方信息不对称问题。每年选取提案承办数量较多的市级部门(单位),与界别活动组分类举办面对面选题协商会,共同商讨提案选题以及调研工作。

3.提高制度化和信息化水平。大力推进提案制度建设与信息网络建设。修订《优秀提案评选表彰实施办法》,切实发挥优秀提案的示范引领作用。推动提案撰写格式标准化,对承办单位答复文件的格式予以规范。打造提案网上酝酿平台,鼓励提案者通过网络开展沟通,避免重复。优化提案网上办理系统,使提案工作从选题协商、开展调研,到提案撰写、提交、审查、交办、督办、答复、评价、考核、统计等全过程网上运行,实现提案工作快捷、准确、全面、高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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