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3月底至5月中旬,市政协组织部分委员就常委会重点协商课题“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对策研究”和“‘河长制’落实情况”两项课题开展深入调研。市政协副主席沈琪芳、叶鸣、魏明、高东参加。
调研组先后赴部门、三县两区开展实地调研,听取有关情况汇报,与治水办、城建、规划、环保、水利、国土等部门进行了座谈交流。并在深入了解我市问题现状的基础上,赴金华、绍兴、嘉兴及江苏镇江等地学习取经。
调研组认为,海绵城市是生态文明在城市建设中的具体体现,是城市发展理念的重大创新,是提升“五水共治”成效的关键举措,对于改善城市人居环境、促进城镇化持续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我市作为全国首个地市级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必须牢牢抓住海绵城市建设这一契机,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上提出的具体要求,立足实际,积极探索。一是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公众对海绵城市建设重要性的认识,引导市民大力支持并参与海绵城市建设;二是做好顶层设计,在深入了解我市水文、环境、地势特征、降雨量等现状的基础上,坚持问题导向,进行统筹规划,明确建设重点,探索地方标准,制订技术规范;三是完善体制机制,充分学习借鉴外地先进经验,尽快研究出台推动我市海绵城市建设的政策意见。